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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正道 | 建筑行业:招标单位串通投标罪
日期:2020-06-09    作者:北京市中银(珠海)律师事务所


文:候建林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的快速发展,建筑行业串通投标案件数量持续增加。针对串通投标罪,大家的关注点往往都在投标人一方,而忽略了招标方。实践中,招标方也是可能构成串通投标罪的。那么,招标方构成串通投标的情形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在实践中,招标人涉嫌串通投标的具体形式又是什么样子的呢?招标方如何进行风险防范?下面将通过案例检索及分析梳理,为你一一揭晓。


一、案例检索


1、检索条件


数据来源:Alpha案例库

裁判时间:201711日至20191217

行业:建筑行业

地区:全国

数据采集时间:20191217

检索关键词:

全文:串通投标罪,案由:刑事,全文:建筑工程,年份:2019|2018|2017,审理程序:一审|二审|再审,文书类型:判决|裁定


2、检索结果


根据Alpha案例库统计显示,2017-2019年审结的建筑行业的串通投标相关案例裁判文书总量共计567份。



 二、案例归纳与整理


案例一


摘要:投标方与招标人勾连,人为拆分工程,并设定投标门槛,限制他人进入投标环节,同时投标人自己寻找公司,并以指定标书价格参与投标,案发后,投标方构成串通投标罪,招标方涉案人员被另案处理


案件信息:温州大千建设有限公司、朱乾康、蒋丽丽等串通投标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9)浙0327刑初327


裁判内容:2017年8月至12月期间,伍某(另案处理)为了取得温州鹿城区丰门街道新屿社区的外墙翻修工程,多次联系分别时任新屿社区书记、主任的陈旭、夏金多(均另案处理)表示要取得该工程的施工权,在获得许可后由其个人出资找了吴某2对工程进行设计、预算及招标前的准备工作,将预算总造价人民币498万余元的标的工程人为拆分为造价分别为人民币200万元以下的三标段进行招标投标,并设置参与投标单位必须要取得社区盖章的政策联系单为前置条件,以新屿社区不予盖章的方式将其他意欲参与投标的单位挡开,使得参与投标的单位均为伍某操纵的单位。后伍某分别联系被告人林胜龙及周某1、王某3(均另案处理)相互串通以其公司帮助参与投标,并要求每人再各自找两家公司围标,以伍某指定的标书价格参与竞标,并许以将支付好处费给被告人林胜龙等人。被告人中标该项目。



案例二


摘要:招标方与投标人之间串通,操纵摸球序号,让投标人中标


案件信息:朱克俭、周高阳串通投标、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二审刑事裁定书(2019)赣11刑终30


裁判内容:2011年14201692201510282015102120151021日被告人朱克俭于至任余干县扶贫和移民办公室主任,在2015年朱克俭任职期间,被告人章学院、周高阳、朱赐青、吴先末、吴细平(以上三人均另案处理)为获得一些扶贫项目的承包权,先后找到朱克俭,要求朱克俭在扶贫项目承包权上予以关照,朱克俭在收受财物后,遂在扶贫项目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指使负责扶贫项目的招标代理公司江西鑫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余干分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被告人程步宁,或江西鼎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实际管理人被告人程其才对章学院、周高阳等人予以关照,并将上述人员的名字及联系方式告知程步宁或程其才。


程步宁、程其才遂根据朱克俭的指示,联系上述人员,并通知上述人员每次均提供三家有资质的建筑公司参与某个扶贫项目的投标报名。章学院、周高阳等人遂根据程步宁或程其才的要求,每次均邀请三家有资质的建筑公司参与投标,章学院、周高阳等人也以其中一家建筑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程步宁、程其才仅对章学院、周高阳等人提供的三家公司发出投标邀请书,制作招标文件等材料。在开标过程中,为确保指定的承包人中标,程步宁、程其才操纵摸球序号;最终,每次投标均由章学院、周高阳等人挂靠的投标公司中标。


案例三


摘要:发标单位内定中标人,中标人围标


案件信息:湖北百容水产良种有限公司、曾向文串通投标一审刑事判决书(2016)鄂1121刑初62


裁判内容:2012年8月,团风县水产局“2012年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湖北省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团风县项目区工程”项目对外招标,该工程预算价700万元。湖北百容水产良种有限公司为承接到该项目,公司法定代表人古勇明委派该公司业务经理曾向文到团风县具体操作投标事宜,曾向文便找到时任团风县水产局局长的王新球,要求团风县水产局将该项目给百容水产公司做,王新球同意了曾向文的请求。


经被告人王新球与时任团风县招投标管理局局长的舒先念商议,舒先念提出该项目只有经过邀请招标才好操作。经被告人王新球协调,团风县委召开协调会并同意该项目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招标。后王新球、时任县水产局纪检组长的漆木生、曾向文、舒先念等商量如何象征性走招标程序让百容水产公司承接到该工程。在此过程中舒先念提出该项目必须邀请三家具备投标资质的公司参与投标,百容水产公司需要借三家公司资质对该项目进行围标。曾向文提出已借到洪湖市螺山镇建筑工程公司资质,为确保该公司中标,舒先念提出让石某1帮忙借两家公司资质参与投标,并制作三家公司的标书。


随后舒先念联系石某1让其借两家公司资质参与投标,石某1便借到湖北宏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晟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两家公司资质。在制作标书过程中,为确保洪湖市螺山镇建筑工程公司中标,漆木生让石某1帮忙确定三家公司的投标报价。后该工程由洪湖市螺山镇建筑工程公司中标,中标价为6970484.71元,该工程实际施工单位为湖北百容水产良种有限公司。


案例四


摘要:在负责招投标的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与他人串通,帮助他人中标


案件信息:陈伟员、雍佳宇串通投标一审刑事判决书(2019)粤0113刑初230


裁判内容:2017年下半年,被告人陈伟员利用担任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益豚事业部投资发展部总监助理的职务之便,在负责该公司高州三和土建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中,与被告人雍佳宇相互串通帮助被告人雍佳宇挂靠的广东联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让被告人雍佳宇找来广西天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华某建设有限公司参与围标,并向被告人雍佳宇透露该项目的相关信息。被告人雍佳宇通过操纵上述三家公司的投标书和报价,使广东联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顺利中标高州三和土建工程项目,中标金额人民币1435万元。


案例五


摘要:发标人向他人透露招投标信息,并询问投标人所获荣誉、条件等,量身定制编制招标文件


案件信息:米思兴、胡明发串通投标一审刑事判决书(2017)粤0491刑初4


裁判内容:2013年5月,时任大横琴口岸公司总工助理的被告人米思兴,在总经理朱某(因犯受贿罪已判决)的授意下,利用分管工程合同管理、招投标工作的职务便利,同意被告人胡明发、袁多志伙同被告人张飚以张飚所在的湖南四建与米思兴指定的余某所在的珠海市建筑设计院组成联合体准备投标房建二标。


随后,被告人米思兴在编制招标文件的过程中,多次向被告人胡明发、袁多志等人了解珠海市建筑设计院和湖南四建在业绩信誉、纳税额、所获奖项等方面的优势,为该对联合体量身定制编制招标文件,并私自将房某二标招标文件草案中的“业绩信誉标书评审细则”内容交由上述人员修改、核对。


招标文件通过审核后,为防止废标,被告人胡明发、袁多志、张飚决定联系陪标单位以防废标。被告人胡明发、袁多志、张飚分别联系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的张某2(另作处理)、广东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的程某(另作处理)、珠海市中京国际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林某(另作处理)、河南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的刘某(另作处理)、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的赵某(另作处理)、江西中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左海(在逃)等六家单位组成3对联合体参与投标,并分别支付了上述六人1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陪标费。此外,被告人张飚还另做一份标书供陪标单位投标使用。


项目开标前,被告人米思兴、胡明发、袁多志、张飚等人在珠海市骏德汇酒店私聚,商讨技术标书的制作注意事项及投标报价的下浮率等事项。20131016日,在米思兴、胡明发、袁多志、张飚等人的操控下,房某二标开标过程只有上述的4家联合体参与,最终由珠海市建筑设计院与湖南四建组成的联合体顺利中标,中标价为9584万元(建安工程部分)。20131128日该工程开工,于20141126日竣工。



三、招标人如何进行风险防范


第一,在招标文件制作过程中,坚决杜绝向投标人透露敏感信息、评分规则等,防止投标人提前得到信息;第二,坚决杜绝为投标人量身定做招标条件,从实质上排除他人竞争的可能性;第三,坚决杜绝人为控制中标公司,例如操纵摸球顺序等,违反公平原则。


 

作为招标人,在招投标的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避免触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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